为了更好地提升深圳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健运营,根据科工集团《关于做好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2015年度风险管理有关工作》文件要求,深圳公司内控审计部组织本级及各单位认真做好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各项工作。
2014年,深圳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以“落地、执行、有效性”为着力点,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聚焦重点业务内部控制,加强对本级及下属企业制度、流程执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加强贸易业务专项管理,促使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和具体业务进一步融合。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自评与复评两个阶段,科工集团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以风险为导向,重点选择民品贸易额占一定比例的部分贸易单位以及管理末梢的民品单位开展复评。深圳公司本级及所属单位于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了自评价工作,2015年1月22日、23日接受了科工集团内部控制评价组现场复评。
2015年1月22日,科工集团内部控制评价组召开首次会议,深圳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宋卫武出席会议。会后评价组严格按照评价标准,重点围绕“风控体系建设及营运资金、三重一大、销售管理(应收账款)、存货管理、客户信用管理”等重要业务和关键业务环节对深圳公司本级、国际贸易分公司、市场营销分公司进行了复评、指导并给出建议。

通过此次评价工作发现,深圳公司内控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整体风险控制在与经营目标相适应并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合理保障。评价同时暴露了深圳公司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主要分布在应收账款管理、存货管理、合同管理、内控机构设置、信息与沟通、缺陷整改、重大风险应对等控制要素环节,其中重要缺陷4项,一般缺陷11项,设计缺陷8项,执行缺陷7项。针对发现的内控缺陷,深圳公司将督促各单位加强缺陷整改,对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实现对业务内部控制的闭环管理和长效运行机制。
2015年度,深圳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的主基调依然为“落地、融合、有效性”,通过进一步整改及持续提升,促进各单位进一步强化经营风险意识,着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使深圳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文/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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