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就2016年度员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能力的保险公司积极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员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招标人: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二、招标项目内容
 备注:重大疾病需包括以下25种,其余可根据保险公司自身经营特色进行补充: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应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本项目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须提供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应有权经营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保险服务中出现重大索赔纠纷且未妥善解决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如实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不满足以上条件或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文件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文件。
四、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投标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相关险种的保险条款及附加条款内容;
(2)公司介绍及相关资质(包括资格审查提供的所有文件);
(3)服务方案及理赔方案;
(4)其它报价人认为有需要补充的内容
(5)投标文件的数量:所有文件均要求1份正本及1份副本。正本及副本的封面均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6)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7)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打印,且装订完好。如投标文件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须包含项目内容所列明扩展条款的详细释义。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
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9号航天大夏B座5楼
3.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5--88266106
4.监督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755--8826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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